环境影响评价的4个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6-05-04 22:55:04
发布时间:1166天前
作者:回首已陌路优质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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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4个原则
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早期介入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3)完整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4)广泛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合格标准:
法律法规科目150分,合格标准为90分
导则与标准科目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技术方法科目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案例分析科目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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