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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4-09 22:26:25 发布时间:1074天前
作者:知音有几优质创作者
简介:真正的大师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23〕70号)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步骤

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目前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申请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

1.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0日,登陆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3)、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人员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相关学院,学院初审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复审。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1);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出版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本人文章全文);

3.2023年1月3日-4日(周五、周六)、10日-11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申请人到厦门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自钦楼一楼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特别注意:报名经济学院相关专业资格审查地点在经济学院N座大厅)。

二、以下人员不需登陆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

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已登陆信息平台并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不必再登陆信息平台报名。若要参加2023年全国统考,请在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陆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请关注学位中心及我院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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