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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2023级MPAcc(非全日制)教学安排

更新时间:2026-04-11 00:38:09 发布时间:1081天前
作者:稳走感情路优质创作者
简介:真正的大师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
2023-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2023MPACC非全日制班教学安排
周次 上课日期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晚上(17:30~21:00) 上课地点 上课方式
1 2023.3.6(周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审计理论与实务-高锦萍(与20级MPACC全日制班合班)教室:3-235 中特课程教室以实际选课结果为准。 3月22日前为线上授课
2023.3.7(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何瑛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2 2023.3.13(周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审计理论与实务 中特课程教室以实际选课结果为准。
2023.3.14(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3 2023.3.20(周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审计理论与实务 中特课程教室以实际选课结果为准。
2023.3.21(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4 2023.3.27(周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审计理论与实务 中特课程教室以实际选课结果为准。
2023.3.28(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5清明节 2023.4.3(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车培荣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4.4(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6 2023.4.10(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4.11(周日)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111
7 2023.4.17(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4.18(周日)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苏欣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3-111
8 2023.4.24(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4.25(周日) 五一假期及调班
9 2023.5.1(周六)
2023.5.2(周日)
10 2023.5.8(周六)
2023.5.9(周日)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3-111
11 2023.5.15(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5.16(周日)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王琳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111
12 2023.5.22(周六)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5.23(周日)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111
13 2023.5.29(周六) 学位论文指导-谢智勇 学位论文指导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5.30(周日)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111
14 2023.6.5(周六) 学位论文指导 学位论文指导 审计理论与实务 3-111/审计3-235
2023.6.6(周日)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111
15端午节 2023.6.12(周六) 企业并购-张斌 企业并购 3-111
2023.6.13(周日) 金融科技-田耒 金融科技 3-111
16 2023.6.19(周六) 英语四、六级预留
2023.6.20(周日)
17 2023.6.26(周六) 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 3-111
2023.6.27(周日)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 3-111
注:
1.3321101168《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MOOC)》为研究生必修环节,18学时,不计学分。要求必选,在线上课,按课程要求参加考核。
2.上课时间:1-4课时(8:30~12:00)、6-9课时(13:00~16:30)、11-14节课时(17:30~21:00),每节课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
3.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以临时通知为准,相关调停课通知请关注MPACC首页“培养信息/教务通知”。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课者需提前向任课教师和班长递交“MPACC上课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因病不能上课的,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因出国、出差等原因不能上课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每门课缺勤达1/3者,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本门课无学分,随下一级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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