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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MPA教育中心2023年下半年答辩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6-04-11 21:19:49 发布时间:1082天前
作者:音殇书院优质创作者
简介:真正的大师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

202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即将开始,答辩申请相关材料及定稿论文提交时间为9月份,9月份将组织校内预答辩,10月份将组织校外匿名评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31日开始接受答辩申请并向中心提交定稿论文,接受申请答辩的学生的纸质版材料如下(所有安排均包括集中班学生):

定稿纸质版论文5本 (隐去导师姓名,保留作者姓名、学号)

导师签字的文件如下:

《答辩申请表》1份

《论文指导纪要》(不少于6次,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每月一次,表格下方的时间根据具体指导时间填写)

《指导教师评语表》2份

《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 (原创性声明只签字,不写题目及日期,使用授权书本人签字及导师签字,不写日期)

请详细阅读《答辩申请表》中的个人声明并本人签字。

以上表格中的时间除《论文指导纪要》外,其他时间都填写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中的一天。

电子版材料如下:

电子版定稿论文一份,以学号+姓名命名,与导师交流的邮件、微信或短信的截图,以学号+姓名的形式对论文文件进行命名,发送至中心邮箱:mpa@tjufe.edu.cn。

9月4日(周五)下午17:00定稿论文提交及答辩申请受理截止,逾期者将按照延期处理。

提交的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0%,提交后中心将进行抽检,抽检重复率超过10%不得参加预答辩。

9月12日(周六),中心将组织校内预答辩,具体安排临时通知。学生将按照预答辩导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定稿论文的第一次修改,并于10月8日上午8:30—11:30统一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论文一式两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要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由导师提交中心电子版论文及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0%)。

10月10日-11月20日,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校外匿名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在11月22日前对学生进行反馈,学生将对定稿论文进行第二次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定稿论文电子版由导师发送至MPA中心邮箱,纸质版定稿论文提交5份。

12月份开始将在周末陆续安排正式答辩。

具体时间截点如有变动请以中心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1. 按照教育部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至少3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2.所有定稿论文提交后,将按照学校安排统一做重复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并以此作为学位论文学术道德规范的考核依据。希望同学们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严守为人、为学、为政的道德底线,共同维护我校MPA教育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3.请严格按照以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完成论文任务,任何一项逾期者均将按照延期处理。

4.本次答辩,学校将重点考察学位论文格式,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天津财经大学MPA中心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2305》,根据相关要求撰写论文,否则将影响最终的论文答辩。

5.以上通知均为线下答辩安排,若临时有特殊情况,中心将根据学校安排采取线上及线下答辩结合或线上答辩形式,具体安排中心将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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