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随迁入户深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更新时间:2026-04-09 13:22:57
发布时间:1119天前
作者:残城碎梦优质创作者
简介: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深圳户籍老政策中,夫妻随迁入户深圳需要满足的条件较为简单,来看看都有哪些要求吧。

一、夫妻随迁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所需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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