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2022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2022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以综合分投档的,录取规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执行;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名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98%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

相关标签

Copyright © 2008-2023 yuexiuedu.com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22410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6003号

粤秀教育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