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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停考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英语专业的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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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辽宁省决定停考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辽宁省停考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英语专业的事项通知

1、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的新考生报名。

2、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毕业证书。

3、辽宁省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最后办理毕业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考生选择专业一定要切合实际,如果是专升本建议选择原有专业,有基础会更容易,或者是工作上能用到的专业,总之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您不懂应该选择什么专业,可以咨询粤秀在线老师,老师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定制专属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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